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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如狼


  很多年前,我进了疯人院,而在这之前的故事很长。

  我叫十一,男,未婚。有时候很多人会奇怪的问我为什么叫十一,我也不知道,我只能坦白的说,其实在我身上有很多奇怪的数字。譬如我的左手有六指;我的耳后根有一个突出仿佛犀牛的角。我喜欢的女孩叫七七,而七七喜欢的男人叫俊一。

  似乎数字与我有一种宿命的联系。因为我曾找过一个自称卜知未来的算卦的,他的头发很长,很乱,很飘逸。他看完了我的生辰八字,看完了我的手相后,突然沉默不语,这使得我本来无所谓的心里突然开始悬空。只见他慢慢闭上眼睛,期间嘴里喃喃自语并且唇边有白沫出现,这足以证明他的确很老,但当时我想像的却是另一番情景。我认为他是仙风道骨,一定是卜知了什么天机,而这种天机是足以令他难以启口的。我掏出了一百元,并猜测从他嘴里将会说出两种结果:一种是特别好的,一种是特别坏的。但是从他紧闭的双眼和爬满沟壑的额头上我了解到特别坏的可能性比较大。

  他起身站了起来,接过我手中的一百元,同时身上落下许多微尘,仿佛洒了一地的天机。我忽然注意到他居然穿着一袭长袍的,正准备盗问天机,他开口了:“你命犯桃花,此生有桃花劫无数,情亦彼此,情亦彼此。”说完他踱着方步从天桥走下,步履蹒跚。

  很多年后,我再次想起了那个午后,那时的太阳即将西斜,我伫立在影子相伴的铁质黑色铆钉钉成的天桥上突然无语。一张落寞的脸正慢慢隐没在夕阳的余辉中。我记得自己似乎很鄙夷的笑了,露出了十一颗洁白的牙齿。

  我叫十一。我天生六指,是左手。右手五指。加起来是十一指,这似乎也契合了我迷恋十一这个数字的遗传因素。我喜欢逛菜市场,这是后天养成的一个习惯。喜欢待在某处不起眼的角落,看着各种神色各异,匆匆行走的人群;还喜欢看一个屠夫,屠猪的,主要是欣赏这个屠夫的割肉技术。他的屠猪刀三寸有余,刀背略向内弯曲,刀刃油亮而锋利,客人要一斤瘦肉,他绝对不带半点肥皮。他不用秤,但割下去的肉从来不会缺斤少两,你要一斤绝对不会是九两或者一斤一两。

  我喜欢的女孩子叫七七,七七喜欢的男人叫俊一。故事很简单,但记忆却很复杂。我突然记起了曾经玩过的一个数字游戏,游戏很简单:从1到9的阿拉伯数字中,七七要我选择其中的任何一个,将它乘以3加3再乘以3,将得到的答案个位数加十位数,最后再加20,用所得到的数字减去我吻过的女孩子数量,并将得到的最终答案告诉她。七七问这个问题的时候眼神很狡黠。她的睫毛很长,我曾经甚至无聊的数过她的睫毛——我低下头开始计算,不知这些数字中为什么没有11,这是我最喜欢的数字,然后我遗憾的选了1,最后得到的答案是29。这个结果是最无聊,最迂腐,最闷的答案了,这是七七笑着跑走前告诉我的一句话。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包括现在。

  我的精神曾经分裂过,也就是说我的智商在曾经可能有点问题。小时候我住在乡下,一次放牛的时候我不幸被牛顶昏过,我的眉毛从中间斜了33度断裂也是那次灾难留下的标记。所以对七七的这个评价我丝毫没有怀疑,并认为她是在变相说我傻,而我固执的认为一个说我傻的女孩肯定从某个角度喜欢我。

  很多年后,我仍然不承认自己自作多情,或许这就是我桃花劫的根源吧。

  很多年前,我进了疯人院,原因很简单,有人告我性骚扰。而我竟然在法庭上大呼大叫,结果没有被送进监狱而是送进了疯人院。

  很多年后,蓦然回首,我才发现当时的自己的确很变态。因为我收集了108根龟毛并制成了毛笔,写下了“我要和你困觉”6个字,连同毛笔送给了七七。那6个字如入水蛟龙,超出了我的最高水平,结果却暴露了自己最真实却被最别人鄙夷的欲望。

  有一段时间,我盘坐在疯人院A楼407B座的空房间里对着墙壁发呆。我不知道有个佛学术语叫面壁。我把那刷的惨白的墙壁细致的看到每一粒粉尘,并把相邻的粉尘间的间隔宽度作了大致的目测。第一粒第二粒与第三粒第四粒与第五粒第六粒以此类推是第二粒第三粒与第四粒第五粒与第六粒第七粒间隔宽度的1.5倍。这足以说明当时我的确病的很严重,几近膏荒。

  我想起了一片蓝天,纯蓝纯蓝。有时候我真的想把当时的精神状态细致的描绘出来,但这近乎徒劳。譬如我刚想起的蓝天,我不知道脑海里为什么会突然冒出一片纯净的深邃的蓝色。蓝色在英文里有忧郁的意思,或许,我之所以迷恋蓝色是因为潜意识的忧郁?抑或者,疯人院里是我忧郁的整体?

  记忆的画面开始切换。有房子出现,圆顶方底的欧式建筑,草地,淡青色的草地,难道这是我残存的疯人院的记忆?

  我不敢再做进一步的回忆,我害怕还会触及到什么不堪回首的结果。

  七七曾和我同居过,具体的时间是三十七天八小时五分零八秒,其中秒数有估计的因素。同居的另一层含义是七七住内室,我睡客厅的沙发,我们同时居住在一个屋子里。那时她刚在我居住的房子附近找了一份工作,说好了是暂住。她的确是一个守信用的女孩,三十七天不算太长。搬走的那一天她对我说了一声谢谢,还带来了一个人说了另外一声谢谢,男的。前一声是她进门后说的,后一声是他把最后一包行李箱塞进BMW尾箱后说的。在这之前的一天,也就是搬走前的一天,七七兴奋而略带羞涩的隐约的说出她有了男朋友并说出了她已进化为女人了。这使得我正在酱爆猪肝的右手悬在半空,瞳仁张大,嘴半张。我开始惊讶,然后不可思议,接着后悔,再接着酸楚,最后愤怒。

  我想起了在这之前无数个夜晚的煎熬,并对此嗤之以鼻。这是一个充满诱惑的个体,离我如此之近,它甚至延长了我的青春期,而我竟然充满了理性。多少次,在沙发的第三块垫座上用右手克制住这种欲望,这足以证明我是一个理性的可以成大事的人,有时候我甚至开始为自己骄傲。

  “为什么迈出第一步的不是我?”此刻我的潜意识已经越过了理性的枷锁。“我要干掉那小子。”

  “你在想什么呢?酱爆猪肝糊了。”七七柔柔的声音在我耳边炸起,我的热血在这瞬间突然冷却,一切又回到了现实中:“啊,糊了!那我做汤,猪肝汤……”

  那晚我辗转难眠,热血沸腾。我掀开被子,冲进了七七房间的隔壁浴室淋了一个冷水澡。当我的大脑冷却到正常温度时,欲望退却。

  我蹲在了地上打开浴室的下水口,发现了十一根龟毛。我的大脑突然出现了毛笔,不是狼毫的,也不是狐尾毫的,当然更不可能是羊毛的,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龟毛的。

  在七七离去之前的最后一晚,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还说了四句梦话。这是七七第二天早晨洗过脸出去接那个男的来搬家时说的。第一句梦话是“女孩”,第二句梦话也是“女孩”,第三句梦话改为了“女人”,第四句梦话重复了“女人”。在说完我这奇怪的四句梦话后,七七问我,做了什么梦。我笑了笑,岔开了话题。我说,你怎么知道?她说那时半夜里起来小解偶然听到的,还被我吓了一跳。

  我吁了一声。

  在七七搬家之后的第三天,我再次逛到了菜市场。一个多月的买菜做饭让我养成了某种习惯。当我走到那个屠夫面前准备割五两肉时,他笑了:“以前不是都割八两的吗?今天怎么只要五两了?”我听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七七走后的三天我都开始担心着,沉默着。这个笑容很标准,露出了十一颗洁白的牙齿,这是屠夫告诉我的。

  “以前割八两是想试试你割肉的技术是否真的随心所欲,今天嘛,是吃的人少了,自己一个人吃不了那么多。”屠夫也笑了,露出了缺了半个的门牙和5颗深黑3颗淡黄的牙齿。

  “是和女人离婚了还是和女朋友分手了?”

  面对这个问题我突然无言以对。七七不是我的女人,在和我同居的时候她还是个女孩,也算不上女朋友,因为在这之前,谁也没向谁表示过。之前我认为我们彼此已经心照不宣,但是现在她跟别人走了。这让我想到了朋友。对!是非常好的异性朋友,但这又不是屠夫问话的范围,所以只好岔开了话题。这养成了我以后在回避某些实质性问题时喜欢巧妙岔开话题的习惯。

  我说,你割肉的技术很高啊,怎么练的?这引起了他的兴趣,但他却只口授了三句话。

  1。你凡心太重;2。不能心随我动;3。所以不适合杀猪。

  在七七走后的第四天,我的身体出现了一些变化。我感觉到了最明显的是我耳后根突起了一个小包,起先是小包,后来逐渐变大,并伴随核状物产生,而且小包也由圆形过渡到锥形,并开始隐隐作痛。如果说是我开始突变,产生了犀牛角的基因,我保持怀疑,因为犀牛角是爱情地久天长的标志,而我刚刚似乎失去了一场伟大的爱情。所以对这个至今仍保留在耳后根的突起物,我仍然无法给出准确的解释。

  在七七走后的第十一天,我收到了法庭的传唤,理由是我可能存在对原告七七小姐发生性骚扰。当我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我开始彻底弄明白整件事情。七七由俊一陪坐在原告席上,我看见了七七的一脸泪痕。她的妆化的过于浓了,泪水滚过粉底后让整个脸庞显得有些混浊不清。

  原因是这样的:第五天的时候,七七开始第一次在俊一那里洗澡,她打开行李箱,取出内衣内裤等等。她偏偏选择了那件红色的比基尼,那里面就藏着我的性骚扰证据——一张纸和一支笔。纸上写着“我要和你困觉”。这6个字如入水蛟龙般让俊一感到不安。他预感到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素质的情敌即将横亘在他和七七之间。他的眼睛余光瞥到了落款:十一。接着他又看到了那支毛笔。敏感的他立即觉察到毛笔内还可能暗藏玄机。

  他凝视了毛笔大约一分钟后,右手的食指和拇指开始顺着笔杆匀速前移,一切似乎都很正常,笔杆内似乎也不能藏什么东西。在他正打算剖开笔杆的刹那,他注意到了笔尖。壮硕、黝黑,最主要的是有几处没有捋平的弯曲度很奇怪的毛。如果是男人,这很容易导致联想。他把那支笔凑到鼻间一闻更加证实了他的猜测。从他业余分析心理学这么多年来看,他肯定之前七七是在和一个性心理极为变态的人住在一起,而这个人就是我。当他在原告席上把最后一句话吐出来的时候,他的食指指向了我。

  我?我变态?

  不知道为什么,在俊一陈述期间,我的内心开始了剧烈的斗争。我的思绪不知为什么开始交通拥挤,阻塞在一起,甚至我的呼吸也开始压抑我的胸膛。阻塞的思绪开始拼凑出一组画面,一组女孩的画面,不是七七。那是我在乡下农村放牛的时候认识的一个女孩。她清纯的面容突然让我有了一丝欲哭的冲动。她是一个杀猪匠的女儿,也就是屠夫的女儿。我至今仍然不明白,一个杀猪匠的女儿可以清纯的让你感动,难道是杀猪刀鬼斧神工的造化?这是我们小时候开的玩笑。我上中学时,那女孩就已经结婚了,十六岁,在乡下,结婚都早。

  法庭宣布的结果,我没听明白,就看见两个穿着制服的貌似警察的叔叔开始向我移来,在带上手铐向他们固定的方向拉时,我经过了七七和俊一的面前,我突然有了一种发泄的冲动。我说:“你他妈什么事都好意思往外说,你和你老婆操时你他妈也说一说”。说这话之后,我开始后悔,毕竟七七是他现在的女人。没想到,他居然拉着七七的手对我说:“变态,变态,你看变态!”在那一刹那我留神的注视着七七,她的脸上挂这一副苦涩的笑容。我笑了,没有露出牙齿。是微笑。

  我真的没想到,我会被带进疯人院。在进入疯人院的一刹那,我迷茫的脑袋开始剧烈疼痛起来。于是很多年后,我回忆起疯人院里的生活,记忆很模糊。

  我只能想起一片蓝天,纯蓝纯蓝,还有白色的建筑,以及淡青色的草地。我知道那是我在怀念一个女孩。这段记忆是我现在加上去的,但是我可以肯定那是我的确在怀念。我还能回忆起没有告诉七七的那个梦:我牵着一个女孩的手,即将送她步入女人的婚礼殿堂。

  我现在随菜市场的屠夫学杀猪的手艺。

  不过我的猪肉案摊前摆了一台电子秤,我还没做到心随我动的地步。

  我叫十一,男,未婚。我喜欢一个女孩,她叫六儿。我开始注意到她的时候她才6岁。那时我们一起在乡下的山坡上放牛。我7岁。她有时候喊我哥哥,有时候喊我六指儿。这时候我就会像其他小伙伴一样用手刮她的鼻子。她很漂亮也很可爱。她爸爸是一个杀猪匠,除了杀猪之外还生了7个小孩。六儿顾名思义是杀猪匠的第六个孩子,所以我们常常在山坡放牛的时候取笑她:“杀猪匠,杀猪匠,生下七个小猪崽,小六儿,小六儿,一定嫁作杀猪婆。”这时候,她总是生气的抹着眼泪。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她哭,我总是于心不忍,就赶忙招呼其他小伙伴不要再说了。她有一双深潭般的大眼睛,睫毛长而卷曲。我喜欢看她的眼睛,久而久之,这让我养成了喜欢盯着别人眼睛看的习惯。

  看到七七的时候,我确定我被她的眼睛迷住了。七七的眼神让我翻起了某些伤感的回忆。——那是一种将要被我淡忘的眼神。我的记忆力不好,小时候乡下放牛的时候被牛顶昏过,这说明我的脑部可能受到了不可修复的损伤,而这可能直接影响了我的记忆力。

  那次我和驴二斗牛,原因是驴二说六儿是我的小媳妇,我不承认。驴二说就是,他看见我牵六儿的小手了。我说你瞎说。驴二说要斗牛谁赢了谁说的话就是真话。于是我把我家那头老水牛从水库里牵上来,驴二牵的是他家的老黄牛。不知为什么一向以善战闻名的我家的老水牛这次不仅无心恋战而且还一个劲的凑到老黄牛屁股间东闻闻西嗅嗅,结果被老黄牛撵得老远。在小伙伴欢呼吆喝的时候,我十分生气,从观战的石头上一个劲的飞奔到我家那头老水牛旁,牵起牛鼻子准备重新再战,结果一不注意被顶昏过去了。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春天,阳光很温暖,光线很柔和。我不知道我们家那头老水牛发情了。在被情人抛弃后把怒气撒在我身上。它的牛角很硬,质地很好,牛头摆动的位置也十分准确,我晕过去的时候,看见了一片蓝天,很蓝,很蓝。躺着的草地也没有石头,我倒下的时候没感到咯到骨头,然后我就看见了深重的黑暗。黑暗持续了多长时间我不记得了。后来,六儿告诉我是三天两夜。

  在我昏迷住院的十一天内,除了陪我昏迷的那三天两夜,剩下的八天,六儿来过三次,每次来都带着炖好的排骨汤——她们家不缺骨头。驴二来过两次,一次是他妈带着来道歉,一次是自己跑来跟我说他要到城里去上学。我也在这个秋天的时候进了小学,那年我8岁。

  很多年之后我开始回忆,那时候我刚看了两本小说,一本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本是司汤达的《红与黑》,没领悟到什么深刻的思想,却知道了似乎很神圣的爱情。然后我想起了十七岁那年,我作为送亲队伍送六儿的场景。六儿要嫁人了,十六岁是最合适的年龄,过了这个趟,再要赶上好人家就不容易了。六儿没上过学,没什么文化,不像我,二十岁时进了大学。六儿有爱情吗?我问自己。然后我苦笑着摇了摇头,什么是爱情?亲是他爸订的,她没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我试图不去进一步回忆,或者说是我不敢回忆。

  确切的说,我是被七七的眼神打动了,她的眼睛很大,睫毛长而卷曲。

  难道,我一直是在找六儿的替代者吗?我问自己。

  “六指哥,我喜欢你。”在送亲的前一天晚上,六儿突然对我说。不是,这不是六儿说的,六儿现在很幸福,她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六儿不能自己选择是不幸的,但她现在很幸福,她很幸福。我回去的时候,孩子喊我叔叔时我看见了她满意的笑容。六儿现在很美,也不老,她很幸福。

  这不是我,我怎么会是这样的人?这些回忆也不属于我,我很变态。我很无耻的用龟毛制成毛笔写下那些无耻的话。法庭也判了我是个精神病患者,他们的判断不会错的。女人是狼,我不能去想,否则就是变态,就是变态。

  “师傅,我想和你学杀猪。”

  “你是大学生啊,你和我学杀猪?”

  “我的确想和你学杀猪,我欣赏你的手艺。”

  “我的手艺你是学不会了,但卖猪肉还行,小伙子有一身蛮劲。”

  斜阳下,我在十号猪肉铺口,挥刀斩猪肉。如果六儿曾经嫁给了我,那她现在的确是杀猪婆了。我突然暗自笑了,露出了十一颗洁白的牙齿,师傅说我的笑容很标准,很有亲和力。

  200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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